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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郧阳网格2016-我上报的最有价值民情信息”评选活动的

时间:2016-09-29 16:24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各乡镇(场):
  今年,全区网格员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上报了一大批有价值的民情信息,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涌现出一批优秀网格员,为展示我区城乡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营造"人人参与网格管理、人人共享平安郧阳"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我上报的最有价值民情信息"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郧阳区城区网格员和农村网格信息员,其他上报过民情信息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二、参评名额
  采取乡镇推荐、群众推荐、自我推荐等方式,每个乡镇确定的参评选手不低于网格员总数的20%,鼓励网格员人人参与,然后通过微信投票选取前30名,最后通过评选委员会评选,确定20名。
  三、推荐条件
  1、工作履职尽责。认真履行网格化管理职责,通过网格化管理平台上报有价值的民情信息(含民情信息、矛盾纠纷、法律咨询和安全隐患),从2016年上报的信息中选取其中最有价值的3条参加评选活动。
  2、代表群众心声。选取的民情信息是在按时深入网格巡查,经常走访群众的基础上上报的,能反映群众的诉求,代表群众的心声。信息符合相关规定、标题准确、内容通顺,应配图片的配有图片。
  3、办理落实到位。信息必须是受理单位办理到位,开始办理不满意的,网格员应进行追问,最后问题确实得到了解决,评语中肯、结果满意。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10月1日-10月15日)
  各乡镇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组织宣传动员会,充分调动网格员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网格员要对照评选条件,对自己以前上报的网格信息,逐条检查、逐条进行自评。乡镇通过一定形式,逐人逐条进行审查评价,总结优点、提出改进意见。
  2、确定人选(10月16日-10月24日)
  各乡镇在认真审查民情信息价值的基础上确定参评选手,参评选手应不低于网格员总数的20%,鼓励符合条件的网格员人人参与。选手和参评民情信息确定后,乡镇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并组织网格员撰写个人事迹材料,重点展示网格员在信息收集上报、办理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和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靓点(事迹材料格式要求附后)。
  10月24日前,乡镇组织参评网格员通过"郧阳微网格"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填报姓名、手机、网格员工作照和事迹材料等,具体以微网格投票平台要求为准。同时将参评选手个人事迹材料汇总后报区综治办,以便获奖后集中宣传。
  4、微信投票(10月25日- 11月25日)
  区综治办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参赛选手通过居民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向网格内和身边的群众进行广泛推介,邀请群众登陆微信参与投票。严禁通过第三方平台刷票。投票时间结束后,选取前30名进行专家评审组审核评选。具体投票起止时间以投票平台规定为准。
  5、专家评选(11月26日- 11月30日)
  区综治办组织相关专家和部分干群代表,对入围选手参评的民情信息进行审核打分,确定20名表彰对象。
  五、表彰奖励
  命名表彰"郧阳网格2016·我上报的最有价值民情信息"获奖网格员,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在各级媒体、网站对获奖网格员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六、相关要求
  1、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网格员的参与积极性,鼓励大家积极上报有价值的民情信息,入选率奖纳入综治考核。
  2、事迹材料必须按格式撰写,其中民情信息标题、内容在材料中需要引用的,语言可以进一步优化,但信息在平台中的ID号必须准确无误。
  附:事迹材料格式
                                                      十堰市郧阳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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