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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文:正确把握和处理法治十堰建设的若干重要关系

时间:2013-03-12 16:37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李培文 点击:

    建设法治十堰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湖北的实际行动,也是20多年来我市全民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十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十堰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平安十堰、和谐十堰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治十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正确把握和处理法治十堰建设工作中的几个重要关系,对于推进法治十堰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地方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正确把握和处理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必须从三个层面充分认识法治建设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辩证关系。首先,开展法治十堰建设活动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法治具备集聚生产要素的吸引作用、规范经济行为的控制作用、协调利益关系的调节作用、实现公平正义的保证作用,对实现科学发展起着重要促进作用。其次,推进化法治十堰建设活动是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深化法治十堰建设活动,旨在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构建和谐十堰、打造十堰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通过普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多种途径,大力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法治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法治十堰建设活动与科学发展的目标同向,与科学发展的内容相融,与科学发展的路径相通。第三,深化法治十堰建设活动是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方面,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法治创建活动提供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法治所具有的引导、规范、调节和保障功能,又是践行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科学发展的方法要靠法治来维系,科学发展的过程要靠法治来维持,科学发展的成果要靠法治来维护。法治既是科学发展的必备要素,又对践行科学发展观发挥着保障作用。

    二、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的状况和立法、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和体现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法治十堰建设,就是要从法治层面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十堰建设全过程,落实到法治十堰建设的各个环节。一是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团)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改进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优化代表构成,发挥人大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协助政府推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办理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工作,加强代表、委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让其真正成为党政组织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与纽带。二是要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以开展创建法治县市区(乡镇)、法治单位(学校)、守法经营企业、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活动为载体,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扬民主,扩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积极推行“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等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和法治化。三是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关系。要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和保障执法部门依法严格公正执法,不干预执法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守“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模范遵守宪法与法律,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

    三、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

    法治十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必须坚持抓点与抓面相结合,既要从总体上把握法治十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进程安排,又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全局法治建设的发展。当前,十堰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一城两带”(区域性中心城市、汉江生态经济带、竹房城镇经济带)战略催人奋进,“三国两区一基地”(建设国际商用车之都、国际旅游目的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区域性现代服务中心,建设绿色生态农产品供给基地)发展蓝图鼓舞人心,一个生态宜人宜居宜业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正在逐步变成现实。这些必将对法治十堰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全面适应这一新要求,推进法治十堰建设的同时,必须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在重点工作上取得突破和发展。一是要突出抓好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区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建设,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接受监督。要加强行政程序建设,行政机关作出执法行为之前,要事先告知理由,广泛发扬民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的权益。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逐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新构架。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按照《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考核指标, 构建十堰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加强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建设,将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对于行政不作为、怠于作为甚至乱作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二是要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当前要大力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文化法治建设,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为法治十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法制培训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突出抓好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依法诚信经营。突出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突出抓好农村和城镇社区居民(含外出务工人员)的学法工作,提高其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将普法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党校(行政学校)的教学内容,加强考试考核。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推广先进典型,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三是要突出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依法促进科教事业发展,按照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要求,建立健全促进科教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进一步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及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要依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救助体系建设,营造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快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依法完善创业、培训等多途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工会维权及劳动仲裁机制建设,为维护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提供有力法律保护。

    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法治化之间的关系

    法治十堰建设是在法治统一原则指导下的开放的、动态的、发展的体系,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法治化建设要求。加强法治十堰建设,必须统筹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法治化均衡协调发展。要着力推进政治建设法治化,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法律精神的畅行和法律制度的确立与恪守,只有不断提升法治十堰建设水平,建设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社会,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顺利实施。要着力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区域经济快速增长,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区域经济发展,也不能再走以牺牲资源、能源、环境为代价的硬发展之路。另外,区域经济竞争力越来越体现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的“软实力”上,法治建设逐渐成为推进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经济建设法治化不仅是保障区域经济保持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更能把区域环境优势提升为经济竞争优势,促进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推动区域经济快速持续发展。要着力推进文化建设法治化,文化是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对经济和政治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文化建设的法治化必然为经济、政治、社会建设的法治化提供有力支撑。要切实加强文化法治建设,用法律文化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着力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法治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而有效手段,具有引导、规范、惩戒和保障的功能,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的特性,只有社会建设的法治化,才能不断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法治化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要依法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原则与创新发展的关系

    原则性是由事物发展的本质和方向决定的。坚持原则,是法治十堰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法治十堰建设正确方向的必要保证。坚持原则要求切实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和规律,全面贯彻《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法制统一,坚持科学发展,确保法治十堰建设依法有序健康地发展。另一方面,在坚持原则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灵活性,要立足十堰实际,坚持创新发展,找准突破口,把握结合点,形成具有十堰特色的法治建设成果和经验。要坚持法治建设“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统一,对于国家、全省有具体要求和考核标准的法治建设刚性任务及指标,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办检查,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对于适宜创新发展的法治建设要求及内容,要结合十堰的实际,精心筹划,精心组织,突出十堰法治建设的特色,打造法治十堰的品牌。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推进法治十堰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六、总体把握与分步实施的关系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看,事物的发展总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法治十堰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开展法治十堰建设,既要有总体的目标和要求,又要有不同阶段、不同层面的时间和进程安排。从总体发展的目标看,法治十堰建设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营造一个稳定、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把十堰建设成为汽车之城、山水之城、和谐之城、生态之城,推进十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这一总体法治建设目标下,要分步骤、分层次逐步实施。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要求,结合十堰的实际,法治十堰建设划分为三个阶段分步实施。一是规划、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法治十堰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法治十堰建设的总体要求及主要任务,建立考核督促评价体系,层层进行目标责任分解,细化法治十堰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全面部署法治十堰建设工作。(这个阶段的工作已在2010年前全部完成。)二是贯彻、督导、实施阶段。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十堰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抓试点、抓典型,深入研究探索法治十堰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抓督导,抓检查,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查找和解决法治十堰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点带面,分层实施,深入推进法治十堰建设发展。三是总结、评估、巩固阶段。加强对法治十堰建设实施意见整体情况的总结,开展法治十堰建设评估,进行检查考核并严格奖惩兑现,不断巩固法治十堰建设成果,适时举办法治十堰建设成果展,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建设水平。

    七、主观能动性与外在强制性的关系

    古人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开展法治十堰建设,既要发挥好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形成推进法治十堰建设的内在动力,又要注重运用检查、考核、督办等手段,强力进行推进。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建设法治十堰的目标要求,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要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建设工作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考评情况与其他相关工作评先创优有机结合,落实责任奖惩措施,确保法治十堰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实践探索与总结提高的关系

    法治十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项全新的实践活动。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边完善的原则,既要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鹜远,又要避免不思进取,无所作为。要不断在实践中探索经验,在实践中总结提高,着力推进法治十堰建设的发展。要坚持分类指导,分部门、分地方、分单位确定不同层面的试点,以点带面地推动法治十堰建设。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法治十堰建设意见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和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区域性、阶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法治十堰建设衔接有序、环环相扣。要抓住典型,深入解剖麻雀,切实抓住法治十堰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努力在实践探索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要加强对法治十堰建设实践问题的理性分析,坚持先分析、后综合,在分析过程中综合,在实践中深入研究和把握法治十堰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动法治十堰建设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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